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第1/3页)

  两篇文章只论立意而言,以物言志自然比以物喻一位女子来得高大上。【】其他莫论,就凭这立意,另一篇文章就输了。

  再来,看那一手字,另一篇文的字确实和凌蔚流传出来的字差不离。但凌蔚忙于公事,已经很久没有流传出新的手稿。两者一对比,虽说大体框架似乎没多大改变,但谁的字更好,一目了然。

  或者说,从其中可以看出凌蔚的字的非常明显的进步,似乎是把一人的曾经和现在拿来作对比。

  这一看,说不是仿造,还是有预谋的仿造,都不可信。

  “这幅字送你了,和另一篇一起挂着吧。”凌蔚霸气的将毛笔扔回桌上,背着手,带着两“跟班”施施然走了。

  “咦?我不可以拿回去吗?”太子恋恋不舍,他想要这幅字啊。

  “回去另送你一篇。”凌蔚可是要把字挂着持续打脸的,哪能让小孩把字收回去?

  “那你保管好,绝不可以送人,谁问着要都不可以。”太子忙叮嘱掌柜。

  掌柜一边抹汗一边点头哈腰:“小的知道,小的绝不把这篇文章给别人,谁问着要都不给”

  这太子发话了,除非是皇帝想要,不然他哪敢给?

  “另一篇也不要给别人,一直挂着,等到瑾堂气消了再把另一篇文烧了吧。”太子补充道,“不是什么文章都能冠上瑾堂的名字的。”

  “小的遵命,小的一定照做。”掌柜差点忍不住流出一行男儿泪。这次错误,估计上头会弄死他吧?

  有人送他一副凌蔚的真迹,凌蔚的字很少流落在外面,就算在状元楼写的那几幅,也被人拿走了,能在状元楼上挂一副凌蔚的文章,掌柜乐得不行,一时鬼迷心窍,没想太多。

  后来知道这让凌蔚有了些许污点。但文人嘛,哪有不风流的,况且和名妓神交什么的,也是很高雅的。掌柜的也没撤下来。

  结果这文章根本就不是凌蔚写的,那问题就大了。

  而凌蔚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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