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提问:同人、抄袭、盗版,这些性质是否一样?

  第220章 提问:同人、抄袭、盗版,这些性质是否一样? (第2/3页)

等一系列行为。

  在这其中,同人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抄袭则是“剽窃”他人作品。

  在日本,虽然著作权被管的很严,但原创作者们对这两者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原创作者们很少有人去纠结同人是否侵权。

  甚至,在ACG文化(动画、漫画、游戏)十分繁荣的日本,经常有大型的展会允许二次创作者们贩卖同人志。

  但是抄袭就不一样了,你要敢抄,那就是剽窃。

  日本文学创作者的观念,对“剽窃”几乎零容忍,那就等着吃官司。

  旁听席上。

  在听到法官的宣判后,我们的妃兰同学眉头微皱,感觉还有点不可思议。

  “法官这么判,是不是有点太过于偏袒了?”

  虽然个性有点傻白甜,但妃兰也有着女孩子特有的细心。

  她注意到,法官的宣判台词中,说了一句“同人也有自己的著作权”。

  意思是,这个东西还是合法的?

  作为一个刚入行法律一阵子的新人,妃兰对于这一条有些不能理解。

  同人不是侵权的吗?怎么就变成合法的了?

  “难道说,同人作品还受法律保护?”

  “嗯,法院确实有一定偏袒。”

  小哀点了点头。

  想了想,她又摇了摇头。

  “不过,法官这么判,其实是对的,同人作品确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呃?”妃兰眨了眨眼,“为什么?”

  “因为,日本的法律里面,其实也是承认的,承认同人具有‘二次创作的独创性’。”

  小哀一点一点解释道。

  “就算你同人去引用了他人的世界观、人设、剧情,你这方面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但是,你自己同人作品有自己的设定、自己创造的剧情,那这部分就属于你的原创,同样享有自己的著作权。”

  顿了顿。

  “是否侵犯了原作的著作权,与其本身独创性的部分是否享有著作权并不冲突。”

  此前日本有一个经典著作权法的案例。

  一个特别喜欢磕BL(男男)的同人漫画女作者,平时很喜欢为《冰上的尤里》、《F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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