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陈启明连夜跑路

  第三百六十二章 陈启明连夜跑路 (第3/3页)

人不是周慧敏与李嘉欣。

  那两个女人经历过不少事情,对于分手,很容易就能接受。

  但黎姿不同。

  陈启明感觉她好像对自己动了真感情了。

  是的,就特么这么怪,明明才一晚上,黎姿居然就满眼都是他了。

  陈启明也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苦笑。

  反正就是,他虽然渣,但真不想成为那种人人喊打的烂人。

  相对而言,他更喜欢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虽然这好像不太可能。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所以,陈启明觉得自己现在如果想让黎姿放弃自己,惟一的办法就是冷处理。

  从黎姿家离开,陈启明没再去李嘉欣家亦或者周慧敏那。

  他直接买了机票连夜跑路,飞回了宝岛。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

  他相信自己如果长时间不会香港,黎姿慢慢的应该就会淡化他,不会出现非他不嫁的情况。

  ……

  “阿明,你跟那个叫林志玲的在交往吗?她来家里找过好几次。”

  刚回到宝岛,回到家里,屁股还没坐热,陈启明就从老妈这里听到了一个让他皱眉的事。

  林志玲回宝岛了。

  还直接找到了他家里的电话。

  造孽啊!

  陈启明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作茧自缚了。

  当初就不应该贪图林志玲的水管。

  现在好了,这女人回来以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找他了。

  不过,林志玲这边,陈启明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不难处理。

  无非就是帮林志玲找个好工作罢了。

  这女人之所以打电话给自己,十有八九就是为了让自己帮她在娱乐圈混迹下去。

  想了想,陈启明给她亲自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不等那边的林志玲叙旧,他就直接说了目的。

  他打算推荐林志玲去福隆公司。

  反正梦里,林志玲便是葛福宏的艺人,她能成功也是葛福宏的运作。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她推荐回去。

  这样,既能解决林志玲的事,也能卖葛福宏那边一个面子,给她提供一个有潜力的新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