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三代以下第一诏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三代以下第一诏 (第3/3页)

「此诏,颇具先汉之风!」

  东汉的郑玄,曾记载汉代的律法有规定: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慾犯法者,其时格杀无罪!

  故此所有汉人,无论文武士庶都是武德充沛。

  程颐的兄长程题在的时候,就经常引用郑玄的这条记载,认为这是良法。

  乃是保护良善,驱逐盗匪的必须。

  而当今天子,明发有司的这道诏令,在程颐看来是在汉代律法上更进一步的规定—一只要不犯法,甚至官府若没有明确罪证。

  则百姓的居所、财产内的一切,都受到保护。

  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这是什麽样的胸襟啊?

  三代先王,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真的是先帝的教导吗?

  太伟大了!大宋英文烈武圣孝皇帝!

  於是,连夜写了一篇文章,大赞此诏——三代以下第一诏!

  赵煦却不关心这些事情。

  他甚至都没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

  因为他很清楚的,所谓法令,所谓制度,服务的都是统治者。

  什麽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

  官字两张口,想要给人安一个罪名还不简单吗?

  再说了,这天下还有完全清白的官员、商贾吗?

  所以,这个事情,最多最多,算是让大宋的法制,向前迈进了一小步。

  给有产阶级,特别是新兴的工商业资本吃颗定心丸,安抚一下他们罢了。

  免得,吓坏了小孩子,大家都不敢做买卖了。

  故此,赵煦这边是毫不犹豫的,部署着杀人、抄家的事情。

  首先,自然是那几个在坊间风评很恶劣,做事过於没有底线比较大的家夥。

  比如,金城坊的苗家纱场,开化坊的郑二纱场以及明义坊内的韩氏兄弟纱场这些都是去年开始崛起,并迅速壮大的一批工坊主。

  这些人都有个特点—一基本都是过去开封府内有活力的社会组织的首领。

  这些家夥本来就没有底线。

  开始创业後,为了捞钱,自然是肆无忌惮。

  像是现在纺织业内的那些乱象—诸如损耗分摊、夥食费扣除什麽的,都是他们带起来的风潮。

  探事司也早就在赵煦的授意下关注上了这些人。

  一一给他们打上标记,做好了罪证搜集工作。

  如今,到了需要借他们项上人头用的时候。

  自然的,也就不需要客气了。

  探事司的文牍,在圣旨下被一册册调出来。

  这些家夥的罪行和罪名,一条条的从中捡出来。

  真真是罪状十二卷,卷卷有其名。

  这就没什麽好说的了!

  所有罪证、卷宗,全部送去开封府,让开封府准备抓人、抄家!

  用他们的脑袋和血,来给其他人开开眼,立规矩一在大宋,要赚钱就得听指挥!

  不听指挥的一就是这个下场!

  於是,元佑三年十月已丑(十七),开封府商贾苗百年、韩富贵等,坐坏纲常法度乱社稷」下狱,籍其产,以其财偿百姓无辜者。

  一日之内,开封府就收到了数百封诉状。

  都是状告这些人,欺压良善,克扣工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