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半个知音

  第七十一章 半个知音 (第3/3页)

视这个级别的电视台,充其量,它也就是能在市级电视台上播一播,甚至于,连市级电视台都不一定上的去。

  搞不好,这就是一部拍完了就拉倒、只能扔到库房里吃灰的剧。

  但仔细想想,李谦觉得李金龙说的也对,开展业务嘛,总要有第一步才好,失败都不怕、赔钱都不怕,关键是得迈开这一步,所以最终,他还是同意,让齐洁跟对方商谈价钱的问题。

  对方的开价还算基本合理,不算高,但30集电视剧配乐加两首歌,给30万,对于李谦工作室来说,完全可以接受,因为对方答应,这两首歌,他们只要电视剧配乐使用权,也即包括唱片发行权等在内的所有其它权限,都还保留在李谦工作室手里,即便是电视剧用了,廖辽还是完全可以把它收录到唱片里。

  于是,一开始双方洽谈的很愉快,但牵涉到付款问题,双方的谈判却立刻陷入了僵局对方只同意预付百分之二十的款项,剩余款项,则会在电视剧播出之后才支付。

  齐洁或许不懂,但李谦秒懂。

  如果对方的电视剧卖不出去,那就意味着剩下那百分之八十就永远不用支付了这种例子,李谦前世在音乐圈、影视圈混了那么多年,光听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

  30万的百分之二十,也即六万块钱,想要三十集配乐加廖辽两首歌哪怕廖辽那两首歌白送,这六万块都不够人工费!

  于是,双方一拍两散。

  李谦工作室的第一笔业务,似乎仍旧遥遥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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