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七章 余悸 (第2/3页)
人,还是蛮有意思的。不冲别的,就冲这一点,我刘旭也愿意帮你一把。我想要知道的事情,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在你退隐江湖以来,一直都有关于你的偷窃案件发生,最近的就是在前些天。我很想知道。如果这些案子,不是你所为的话,还会有谁能够做到”刘旭说道。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无法回答。因为据我所知,在盗门之中,还没有谁能够做到。即便是我,如果不是当年的一次巧合。学会了一门绝技,同样也做不到来无影去无踪。”孙玉认真地说道。
“我听你师父说,你的左手食指,是因为当初他让人去执行一次偷盗任务,结果丢掉的。回来之后,你就要退隐江湖。而那之后。你再次答应师父,去执行一次任务,结果又受了重伤,从此便和师父断绝了师徒情谊。你能跟我说说,这两次任务的目标是谁吗到底发生了什么直觉告诉我,你这次的麻烦,就是和这两次任务有关。”刘旭说道。
“你很聪明。没错,之所以会发生今天的事情,全是因为当初我的第一次行窃。那个人是云省的一个大老板,听说带了许多现金来中州做生意,师父让我把钱给偷来。我夜里潜入酒店,轻松地进入他的房间,拿到了一个大皮箱,在我看来,箱子里装的应该都是钱。于是,我就将皮箱拿走了。按照我的自己订下来的规矩,但凡偷来的钱,有一半是要给一些困难的人,资助贫苦的孩子上学,因为我不想让这些孩子跟我一样。我在离开酒店之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皮箱打开,我做梦都没想到,在这皮箱里面,装着的并不是钱,而是一瓶瓶的药水。除了这些,还有一只蜘蛛。那只蜘蛛,在打开箱子的时候,咬中了我的食指,我的手指马上就麻木、变黑。我知道,这绝对是剧毒的蜘蛛,我当机立断,先是一刀杀死了蜘蛛,跟着又斩断了手指,方才保住一命。因为这一次的失手,还让我丢了一根手指,我发现当贼是没有前途的,最终的归宿,不是监狱,就是死亡。所以我决定退隐江湖,金盆洗手”
孙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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