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密室杀人案(中)

  第五十四章密室杀人案(中) (第2/3页)

本不惧任何人的调查,所以他壮着胆子主动问及证据之事。

  “梁大人,本府找到的证据对你很不利,你真想要看一看?”包拯没有想到,梁超如此有恃无恐,竟敢主动要看案件证据。

  “当然,下官不是凶手,自然不怕见到所谓的罪证。”微微一笑,梁超装出一副心胸坦荡的模样。

  “证据有二,其一,凶手不小心在现场留下了几个鞋印,经过测量,尺码为四十六码,不知你所穿的鞋子,尺码为几何?”包拯问道。

  “包大人,凶手穿的鞋子尺码为四十六码,而下官穿的鞋子尺码为四十四码。包大人,你如果不信,可以现在就测量一下,下官穿的鞋子尺码是不是四十四码。下官就说这是一个误会,这下可以证明下官的清白了吧?”说完,梁超便蹲下身子,把鞋子脱下来,交给包拯测量尺码,好证明他的清白。

  果然,包拯经过测量,梁超所穿的鞋子尺码确实是四十四码。而且包拯还观察到,梁超穿着四十四码的鞋子很是合脚。

  “你是不是清白的,听本府讲完第二条证据,我们再来下判断不迟。其二,凶手把谋杀现场布置成密室之状,伪造成死者自杀的假象,想要官府以自杀事件处理,放弃调查,从而逃脱法律的制裁。而梁大人带来方府的那只黑猫,就是把谋杀现场布置成密室的关键。这一点,你怎么解释?”包拯没有想到,梁超穿的鞋子尺码,竟和凶手留下的鞋印尺码不同。这么重要的一条证据,立马被梁超反驳掉了,只好继续抛出第二条证据。

  “这有好解释的,黑猫自己能走能跑,下官又不可能整天看着它。黑猫有可能是自己跑到这里,也有可能是凶手发现了它,临时起意,把它抓来伪造现场的,这怎么就能证明下官是凶手呢?”梁超一脸无辜之色,强辩道。

  “梁大人,你这分明是狡辩,你以为凭几句花言巧语,便能打消本府对你的怀疑不成?”包拯听到梁超的狡辩之词,肺都气炸了,他怒喝道。

  “包大人,下官真的不是杀人凶手,你不相信下官,那只能误入歧途,影响破案进度。夏兰现在也来了,你问问她,昨夜,下官是不是一直待在客房里。”梁超也知道包拯掌握了如此重要的证据,想让包拯打消对他的怀疑很难,但他还有人证,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即使包拯再怀疑他,有再多证据,也都无法证明他是凶手。此时,梁超正好见到夏兰的到来,只好转移话题,让包拯询问夏兰。

  “你就是夏兰?”包拯转头对夏兰问道。

  夏兰答道:“奴婢就是夏兰,不知包大人有何事要问奴婢?”

  包拯双眼直视夏兰,沉声喝道:“本府问你,梁大人说,他昨夜一直待在客房里,直到天亮也没有离开过,而你可以为他做证。你要实话实说,不可贪图小利而撒谎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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