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合作! (第2/2页)
也把李秀满的思绪从沉思中拉了出来。不可否认,这首歌真的有挽救少女时代的潜力。
当李秀满动了心思的时候,他的第一想法就是直接把它据为己有,他可不是朴振英那样的‘傻蛋’,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不择手段。
不过仔细考虑了一下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首先他不知道金钟权有没有注册这首歌的版权,不过只要打个电话查一下就能知道了。
但是他却不抱什么希望,谁也不会傻到拿出不注册版权的作品就这么白白的拿给别人看。
不过就这一方面李秀满真是高看了金钟权一眼了,他第一次拿到JYP公司的时候,确实没有注册版权,原因是他没有这个常识,如果不是朴振英讲究的话,这几首歌早就不跟他姓了。
在这之前他也只是卖给过白智英一首歌而已,白智英把他当弟弟当然不会坑他,直接用他的信息注册的版权,他只是嫌麻烦全权交给了白智英处理而已。
不过自从出了朴振英这种事后,对这方面金钟权也终于是重视起来了,把他所有创作的作品全都拿去注册了版权。所以也是金钟权这次这么‘粗心大意’的原因。
然后令李秀满放弃的最大原因就是,完全没有必要,金钟权这首歌明显就是为了少女时代所准备的,没看少女时代连舞蹈都编好了嘛!而既然是给少女时代的那和给了S.M公司又有什么区别。
李秀满可不是金英敏那种家伙,只要是对公司有好处的事情,他都会大力支持。最多就是付出点金钱买下而已,一首歌再贵又能卖多钱,和它所能创造出的价值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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