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执蚕养宫

  第二十一章 执蚕养宫 (第2/3页)

炼五色天石(注:即陨石),历数十年始得一公一母两件宝物。公为锏,母为剑。更始之乱时,此锏为河西大将军窦融所得。而此剑,一直为历代楼烦王佩剑。家祖昔在北地拒胡时,曾败过楼烦王,并得过此剑。此为异物,出世则必有大将出。只不过,此传闻尔,世人未见佐证之……”

  这话让班超更是惊骇,他瞬间想起窦融窦大人的话,“得剑即得人!”他收起剑挂于身侧,竟然与锏合璧,严丝合缝,如一剑状。看了一下眼前众人,心里一点没有相送的意思。凭感觉就能肯定,眼前这些人并非拥有此物之辈!

  可该佩此剑的人,究竟在哪?

  检视一下,着皮甲者身上负一鱓皮囊,囊中以牛皮裹着一块精致骨牌。抽出骨牌,包裹牛皮其硬无比,好不容易揭开,只见骨牌上用刀刻着八个古汉字,“狸子肇肆、执蚕养宫”。班超初时不解其意,但他略微思之,慢慢便大体知其大意。

  这是一封信,二三千年前,还没有笔墨,人们只能在骨上刻字。信的骨面意大意是,“待小狸长大能捕猎之时,就可对其施蚕养宫了。”这让他万分震惊。蚕事即宫事,始于夏,宫刑也。这分明是一封家书,简单说就是“等其长得再大点,就可施以宫刑,一了百了,再无烦恼……”

  他抬首向遥远的天宇望去,只见黄云滚滚,沙尘弥漫翻腾,南方的天空又有一堵墙,自南向北滚滚而来。白龙堆果然奇葩,沙暴先是从北向南,现在又掉头转了回来。但这封信让他顿生疑惑,顾不得那一团正愈来愈近的黄沙。

  从骨上字班超不难看出,这封信当刻在夏代初年。当时的西域应该有一个强大的国家,定然就是西王母羌国了。这个国家内有一个住在天山南北的强大部落,派出一支商旅到中土夏朝“走亲戚”,言及家里“主人”有什么不痛快的家事,于是“亲戚”便给他的“主人”出了一个主意,都刻在这封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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