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必输无疑的诉讼 (第2/2页)
年,维生素c全球产能12万吨。其中68%产能在中国,集中在北华制药、东北制药、东江集团等四家企业,美国85%以上的维生素c市场由中国企业占据。
但低价加疯狂扩大产能,负面效应迅即显现。2000年到2001年间,维生素c的出口价格从每公斤5.2美元一路狂跌到2.8美元以下,四大国企竞相压价,最后谁也没钱赚,于是联合定价的想法油然而生。”
北华制药代表不同意这个说法,忍不住纠正道:“联合定价是医保商会维生素c分会牵头的。协会隶属于商务部,相当于行政命令。”
“有所耳闻。”
韩均低头看了一眼刚上网查询到的材料,继续介绍道:“2001年11月16日,由这个隶属于商务部的协会牵头,包括四大国企在内的国内六家维生素c企业召开了一次行业会议,达成了维生素c出口价格方面的协议,决定限制产量,统一上调价格。
这次行业会议的会议记录,被美国原告律师掌握。成为这场反垄断诉讼中的关键证据。记录显示,参会企业一致通过了维生素c出口的‘最低定价’3.35美元,并约定限制出口数量。”
艾琳端着咖啡,一脸遗憾地说:“第1条规定:任何契约、以托拉斯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用来限制州际间或与外国之间的贸易或商业,是非法的。在本案中,被诉公司在相同时间内。以同样方式,在统一范围内设定相同价格。并通过限制产量来保持一定价格,足以说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价格共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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