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新帝国(1)

  第585章 新帝国(1) (第2/2页)

升迁的序列。

  新帝国依然采用类似的方式,但是在正式官员的.范围之外,设立了“公务员”的概念。主要是由于唐朝的官员很少很少,一个县甚至可能既有三四个人是正式官员。显然,这样是无法运作。因此,各个县又有自己的“吏”,“吏”的数量是没有定死的,有的县多,有的县很少。

  刘鼎建议,将所谓的“吏”,都改成公务员,同时制定相.应的人员编制,免得有些县的“吏”多达数十人甚至是上百人,而有的县,“吏”的数量,只有寥寥数人。公务员同样是吃皇粮的。他们尽管没有品级,但是享受的待遇,和正式的官员,并没有根本上的区别。

  唐代的品级与散官还与官员服饰等级制度相.联系。唐代规定,三品以上官服紫,四品、五品服绯,六品、七品服绿,八品、九品服青。同时,唐代高级官员都有一个表示其身份的鱼符,以袋盛之,称为“鱼袋”。三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金饰之,称为金鱼袋。五品以上官的鱼袋以银饰之,称为银鱼袋。

  新帝国采用同样的方式。

  唐承隋制,文武.官员均可授勋官,共有十二级。按照规定,勋官可以与相应品级的公卿大臣处于同等班位。但实际上由于授勋过多,动以万计,因此无职事的勋官实际地位往往在胥吏之下,仅仅成为一种授予的官员荣誉称号。事实上,这项制度并没有任何的激励作用。

  新帝国决定取消所谓的勋。

  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国家体制,皇帝掌握着国家的最高权力,操有对一切臣民生杀予夺的大权。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皇帝有权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约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监等职官体系。

  在中枢机构中,制令机关、封驳审议机关与行政事务机关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务机关和事务机关的职责是很分明的,监察机构也很完备。此外,还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品阶勋爵制度。相关典籍记载:其辩贵贱,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勋、有阶,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

  这套制度在当时来说,还是比较先进的,新帝国决定继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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