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新技能——复仇! (第1/2页)
“TO-FOR-IN!”
巴维塔及时补充规则,算是没有让众人问出问题来。
“嗯,正统的街球规则!”
韦德点点头,他平日里在没有比赛的休赛期,偶尔也会和好友们去打打街球。虽然大部分超级球星的合同里都会规定,不能在休赛期打野球,以防万一不小心受伤,影响正式比赛。
但其实NBA这帮篮球狂人们,你真让他们休赛期几个月都不打比赛,还是很难受的。
对于巴维塔提出的规则,韦德表示认可,现场的所有球员们也都觉得,这是最正统的做法。
所谓的“TO-FOR-IN”,就是指当双方打到距离胜利分只有一分,并且两人平局的时候,为了保持比赛的观赏性和悬念感,同时也为了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双方中的任何一人,都要连续得到两分,超出对方两分以上,才能算是赢球。
比如眼下,顾羽和陈牧打成了10比10平,赛前规定的胜利分是11分,本来无论两人中的任何一人,只要进一球,就一定可以赢球。
但这就牵涉到了一个问题:这个时候是谁的进攻球权,他获胜的概率,就一定会比对方要高。
这原因很简单,真正的篮球高手们,大多都会在关键时刻有着更好的发挥。到了这种生死时刻,拿到进攻权的球员,无疑会有更高的概率率先进球,比赛就会立马结束。
而这种结果,对于没有得到进攻权的球员来说,多少有些不公平:万一对方已经被防到了极限,结果狗屎运好,随手一扔都能进的话,岂不是亏大了?比赛结果,不是会显得很儿戏吗?
再加上双方此时打的是“LOSER’S-GAME”,顾羽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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