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北暮做了猪队友 (第2/2页)
,三个劫匪绑着晨晨正在爬枯木山。
他们在这里其实呆了好一段时间了。
整个北族山林,除了这里有点能生火的木头干草,其他地方几乎都是石头,所以这里暂时成了他们的老窝。
上次萧野跟晨晨一行来摘木耳,要不是晨晨被那条蛇咬到,引的萧野等人方寸大乱,追着晨晨跑远,他们差点就要被发现了。
到达后半山一个自然形成的山洞,三人才停下来,这就是他们这段时间的老巢。
洞口不算大,只能容两人同时进入。
领头是劫匪点上火折子,沿着有些斜的小道,七弯八拐往洞里走了十多分钟,到达一处空地才停下来。
这里跟洞口又是一个巨差。
洞穴空间挺大的,地面也平坦,就是太暗,从外面根本看不到这里有火光。
晨晨还看到洞穴角落有几只猎回来的不知道名猎物,使得整个洞穴都带有一股血腥味。
三人把晨晨放在一边,生了个火堆坐下。
他们在暗处潜伏了好久,今天才终于找到机会,绑到萧野家的一个人。
很快他们就能回到部族复命,不用再在这里睡地面饮寒风了。
其中一人见晨晨唔唔唔的想说话,就把他嘴里的布团拿下来,反正在这里,再怎么叫也没人会听见。
这种天气,没人会来山上打猎,就算来了,在洞外也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嘴巴重获自由,晨晨歇了会气,才怯怯的到三人道,“叔叔,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好怕,我要阿爸阿妈……”
没人理他?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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