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沉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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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拦了个过路的出租车,直奔长途汽车客运站。

  没办法,自从发生了歌剧院的事,朱京的飞机火车都查得严:

  上飞机要过身份证读卡机,用不是自己的身份证,肯定不成,哪怕证件本身是真的,因为失主绝大多数已经挂失重办了。

  而火车呢,买票上车倒不是问题,票可以从乘客手里转买,说一声“忘带了身份证”就行,凭着年轻‘女’学生的气质,加几块钱,一准搞定;上车查的身份证,只是给检票员看看,不像飞机,所以也上得去;但万一行驶期间公安局把她通缉了,那再想跳车,就晚了

  就要大费折腾,甚至大开杀戒了。

  那可太不妙了。

  结果只能是高速大巴。

  因为大巴上面没警察;而且万一出了什么状况,劫车也容易,脱身不算难……

  即使如此,王颖也不买长途大巴的票,只坐相邻的、或者同一行省内的城际大巴——后者路上时间短,万一情况有变,被同车乘客发现的可能‘性’微乎极微,应变更容易、选择更多;而且,能顺便去垃圾场。

  ——唉,淘一张好用的身份证不容易啊

  何况一张不够。

  当天晚上,公安局通缉清单上一直没动静。

  倒是朱大,有个新帖子,是一个电子系的大一新生发在自己院系板块的,说是他从主楼的机房下来时,见到三辆情报局的车开到了主楼;而后有一串儿人下来,进了‘门’,打头的冲保安亮了证件。

  下面回帖说“少见多怪”的有,嚷嚷“求照片为证”的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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