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六回 这样的亲人 (第2/3页)
转身指着李乐对他们介绍到:“这位就是我找的出资人,也就是我们最终的合作伙伴。李乐,李小姐。这位是她的律师,陈百强律师。你们大家认识一下,以后就是共事的战友了。”
大家相互握了手,上了办公室。“陈律师!你先看一下合同,而我来对小李详说一下。”王所拿出合同文本给陈百强,自己则照顾李乐没上过学,过来给她细讲到。大概也就是先期投入一亿人民币,在定下地后,再付第二期的一亿人民币,后续的钱到时再议。土地和学校都定在李乐的名下,开学后,每年不少于200万元的投入学校。
这些事李乐也不想烦,看陈百强没什么意见后,就签了合同。带着合同去了公证处,然后李乐转给了王所一个亿,因为他是这所学校的全全负责人,而李乐只是拥有者而已。但李乐很开心,能通过用这样的方法来助人,实在是太有意义了。如果自己没有异能,又没有学历,能有这样的学校让自己学点本事,自己以后就能找到工作,也就有了一切个以后了。这事对自己是次机会,对他人又何尝不是呢!想着自已这样做能改变更多人的以后,想想就开心。赚钱不是拿来花的吗,但这样子花更有意义不是?
王所看着她一脸的好心情,就问道:“你看是不是见见那些一直想见的长辈?”多他也不敢发表意见,但他觉得还是最终见一下比较好。
“陈哥!你怎么看这事?”李乐不太懂法,但王所肯定是懂的,他叫自己见肯定有他的想法,但她现在不想问。
“他们范了遗弃罪,关于现在他们想什么只有见了再说了。法律上虽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从常理来说,他们没有养育你,你应该也不用扶养他们的必要。”听她叫了声陈哥,心都软了。所以陈百强说话就有些那什么了。
“那好吧!见就见,不过我想在派出所见会不会更好些?”李乐看看两位脸色都有些不快,她却高兴地说道。
“好!这样也不用怕他们胡来了。”王所最后拍定,给他们打了个电话。
派出所的办公室还真不大,可以坐十几人的房间,李乐和陈百强坐在那说英国的一些事,他们就迫不及待地赶来了。
“李乐!啊哟我的好孩子啊!我可总算找到你了!”一四十多岁的大妈向李乐扑来,还满脸泪水鼻涕的,吓得李乐躲也不是,应也不是?这谁啊!她妈不是早死。陈百强上前一挡,把人给挡住了。
“李乐!我。。。我是你父亲!她是你妈Z!”一位看着四十来岁,个子倒也不胖不瘦地男人对李乐走近道。
“离我远点!吐!!!”李乐先还看看他的脸,没想到他一走近,那味没把李乐给熏翻,倒给熏吐了。很直接,她也不管不顾了地大吐起来。王所送来了一杯温水,她漱了一下口,再喝了一口水才好些,那三人已被赶到李乐最远地位置上去了。
“这是怎么了?为了赚钱可别把身子弄坏了。等下回家我给你做只家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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