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老家的麻烦

  第一百七十四章 老家的麻烦 (第2/2页)

家里的亲戚就东拼西凑的借了一些,修建的过程中,亲戚们也帮了忙。

  就是为了避免以后在房子归属权的事情上扯皮,曾恪父亲在后来将欠债全部还清,并且还支付了一定的利息,而曾恪的爷爷那个时候还健在,明确的说过,这所房子是要留给小曾恪的。当时全家人都没有意见。

  可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总之,曾恪爷爷去世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还没有转到曾恪父亲的名下,再到后来,曾恪父亲去世,七大姑八大姨就全部冒了出来,认为这房子也有他们的一份。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土地是属于曾恪爷爷,那么他去世之后,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就应该由他的几个子女继承。这没毛病。

  但从人理上来说,这就有些过分了,因为这房子的归属权是早就确定好的,只是因为一些问题手续没能完全办下来,而亲戚们冒出来想要分掉房子,难免有欺负“孤儿寡母”的嫌疑。

  可这些事情又说不清,农村里这些现象很常见,清官难断家务事,村里的书记们也拿不出个解决办法。

  曾恪和母亲后来去了城里生活,也很少回老家了,那所房子要不要其实也没有大的关系,但母亲舍不得,一来,那是母亲和父亲的家,第二点么,那所房子也算是一条退路,如果以后曾恪没有大的出息,想要娶妻生子,就落在这所老房子上了。

  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为自己的孩子而考虑,所以,尽管独自拉扯曾恪已经很困难了,但李淑芬依旧咬着牙,尽可能的多打零工多赚钱,她和老家的亲戚们协商好了,她会给予一定的金钱补偿,然后让他们放弃老房子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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